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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不建议申请公租房

房产中介 发布于 2023-05-29 02:51 浏览:91次


因为公租房房屋面积有限、条件较多,不利于人口较多的家庭居住以及申请。目前公租房实行定期审查制度,是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定期组织联合初审单位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审查。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继续享受保障,不合格的家庭将被取消。再者是公租房属于低收入人群以及有住房困难的人群提供住房援助,产权归政府或事业单位所有,不归个人所有。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有哪些

1、有稳定工作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3、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4、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5、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